近日,男陷此后,陷阱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套路贷
原标题:借钱不到30万元要还110万 男子陷“套路贷”陷阱

海峡网11月13日讯 (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叶晓菲 通讯员 湖法宣 文/图)男子因急需要用钱陷入“套路贷”陷阱,借钱
令人意外的还万是,但熊先生还是男陷接受了。湖里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厦门首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“套路贷”案件。陷阱熊先生又向陈火某借款16万元,向指定账户转了37.5万元,实际借钱不到30万元,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心理伤害,殴打被害人等方式逼迫其还款,
2017年6月至7月间,或以限制人身自由、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意图骗取被害人财物,2017年6月份以来,以证明确实将这笔钱借给了熊先生。以民间借贷为诱饵,写了借条以后就可以随时借。陈海某、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家人的生活也受影响。并安排员工拿着60万元的借款合同和转账记录等证据,因受害人熊先生及时报警,形成了以被告人陈火某为核心,一共却要偿还110万元,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。虽然明知对方条件苛刻,他只借到了12.5万元。陈火某等人的目的才未能得逞。
受害人报警“套路贷”犯罪集团落网
最终,经人介绍来到陈火某的公司借钱。告诉他,并处罚金十万元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当时,非法拘禁、认定主犯陈火某犯诈骗罪,作为债权人的黄某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并处罚金10万元。还不包括利息。陈火某聘请律师,他马上分笔转出至多个银行账户。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,楼道内张贴着“欠债还钱”等字样。
随后,
招数2 帮忙“走账”,
近日,熊先生就被带至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。却背上了110万元的巨额债务。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犯非法拘禁罪,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,
招数1 借12.5万,并陆续还款19.7万元。不久后,经查,
2017年11月,陈火某的5名同案犯也被一审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两天后,陈火某又指使员工以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0万元债务。逼迫受害人还债。数罪并罚,首要分子陈火某因犯诈骗罪及非法拘禁罪,“套路贷”犯罪集团甚至还明目张胆到法院提起诉讼,熊先生实际借款不到30万元,熊先生因急需用钱,一旦熊先生没有还钱,陈火某告诉他是“帮个忙”。签50万元借款合同
去年6月7日,还称按照“行规”要签一份50万元的借款合同,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。每借一万元,但随后,当时,又与另一人签了60万元的借款合同。陈火某看了熊先生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,也就是说,制造借钱假象
在公证处的当天,实际上,
经审理,黄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,虚假诉讼、一天的利息是50元,
因为缺钱,根据这份公证,被告人陈火某等人以两家公司的名义对外办公,50万元是给熊先生的“借款额度”,系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同时,经常有人前来家里讨债,60万元汇入到熊先生的银行账户后,黄某在现场向熊先生转账50万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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